基本信息 |
编 码 |
1.22 |
名 称 |
税款追征追缴 |
权力类型 |
行政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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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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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可多选) |
R 单位 R 个人 |
启动类型 |
R 依职权 £ 依申请 |
数量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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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规定 |
―― |
网上办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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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类型 |
――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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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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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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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管辖范围 |
霞山区 |
地址 |
湛江市霞山区海昌路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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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其追征期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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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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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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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 |
法定办理期限 |
—— |
承诺办理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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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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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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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及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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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衔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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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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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信息 |
―― |
核查信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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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 |
咨询途径 |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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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结果查询 |
https://www.etax-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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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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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渠道 |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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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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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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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情形 |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 2.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5.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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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纪检组 |
联系方式 |
湛江市霞山区海昌北横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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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
联系方式 |
湛江市霞山区海昌北横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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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霞山区税务局办公室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湛江市霞山区海昌北横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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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
地址和联系方式 |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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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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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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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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