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权责事项信息表(第二税务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25 16:26: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6.8权责事项信息表(第二税务分局)

 

基本信息

   

6.8

   

退税商店确认

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第三条第十一项。

3.《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第七条。

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第四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徐闻县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税务局(点击导航)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徐闻县重点税源

地址

徐闻县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税务局(点击导航)

适用条件

1.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事项是指在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中,向境外旅客销售离境可申请退税物品的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商店资格备案,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管理事项。
      2.
申请办理退税商店备案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主管税务机关、海关、退税代理机构和退税商店应传递与交换相关信息。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1.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逐级报省税务局。退税商店发生《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情形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由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2.退税商店存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情形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意见逐级报省税务局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https://www.etax-gd.gov.cn

结果名称及样本

XXXXXX(点击展示)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徐闻县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税务局0759-4911739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9-12366徐闻县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税务局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徐闻县徐海大道中段徐闻县税务局0759-4911752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