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采用不定向抽查方式从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抽取的检查对象采取先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完成了对2021年市级异常稽查对象2户企业(1.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2.湛江市霞山区世纪晓星而火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截至2021年8月,实现查补收入合计3.7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