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
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
二、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方式从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
三、检查所属期
对异常有效期内存在的异常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式
采取直接立案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稽查对象共3户,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