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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公告
国税油湛税告〔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18:41: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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