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以《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统一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3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主要情形为: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被废止。如《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关于原封开县国家税务局 封开县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服务厅(南丰办税点)整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因部分内容情况发生变化,部分内容规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而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