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封开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税务局党委和封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依法履行税务征管职能,进一步优化法治税务营商环境,为推动肇庆加快崛起为珠三角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大西南的门户枢纽积极贡献法治税务力量,统筹税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思想建设
我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收好税、不收过头税的原则,坚决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依据经济税源与税基依法依规组织税费入库。
(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匹配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分时点、有重点地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及操作指引,扎实推进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精准识别税费优惠政策适用主体,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细分推送对象,利用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功能,将优惠政策打包,按户推送,以“精准滴灌”式的精细辅导开展宣传。
(三)以税资政服务地方党政决策。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关于全县制造业税收分析情况等多篇税收分析报告,从税收视角对我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潜力产业开展分析,多次获得地方党政领导肯定批示。
(四)持续优化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地方政务服务治理体系中,实现社保、医保、税务经办业务“一厅联办”,不动产业务“一窗通办”,将实体税费服务场所功能改造升级为集“税费咨询办理、复杂税费事项辅导、权益救济、税费争议解决、见面约谈”等功能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场所,配置“现金收付通道”“长者服务通道”“特殊人群服务专岗”等专岗兜底线下服务,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差异化服务需求。
三、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筑牢税收法治根基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新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合规性审核和权益性审核,并做好后续管理和维护,提高管理质量。
四、坚持依法行政决策,提升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法律规定,落实各项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科学、依法、民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经过充分讨论予以研究确定。同时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与法律风险评估。
五、坚持良法善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执法规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大力开展“首违不罚”说服教育,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首违不罚”事项告知提醒、发放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提升纳税遵从度。严格落实税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继续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由轻及重,深入推进递进式执法和说理式执法。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维护更新权责清单;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执法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法制审核作出重大税务执法决定。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快速应对能力
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督察和分析本单位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畅通权益维护渠道,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推进多部门协同化解涉税费争议。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收协同共治领域的实践应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封开县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税费争议。
(二)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推进行政复议法新规落地。加强人员配备,统筹运用公职律师力量,就争议焦点,在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率、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九、深入践行以数治税,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创新落实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大力推动自助办税终端、“粤智助”和“银税互联”运用,拓展自助服务渠道。加强推进政税融合,打造“人社+医保+税务”业务联办服务新模式,为缴费人提供“能办、易办、一站办”的服务渠道。
积极推进5C+5R税收征管监控评价,提升征管数据质量,加强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结果的应用。开展全县征管质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为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提供决策支持。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征收税款,有效履行税收职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会前学法,听取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将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持续开展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加强税务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加大全县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使用力度,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法治人才,推进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2024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着税收法治人才力量不足、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构建多方协同共治格局仍需深入推进等问题。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封开税务法治建设新进程。具体来说,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实效;二是继续抓好优惠政策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各类市场主体;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精确性,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高站位锻造法治税务铁军,打造一支复合型税收法治人才队伍,积极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策、化解涉税费争议、税法宣传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五是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协同共治格局,加大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保障,提升税费协同共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