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380户用人单位缴纳0.1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7〕51号)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有380户用人单位缴纳0.1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