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5 16:19: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编码

1.13.2

名称

印花税减免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单位

R个人

启动类型

£依职权

R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

£全国通办

£全省通办

£全市通办

R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R即办

R预约办理

£延时办理

£网上办理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地豆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地豆镇、威整镇、罗源镇、迳口镇

地址

广东省四会市地豆镇大街东二路1号

适用条件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税务机关根据具体税收减免事项的监管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纳税人申报享受印花税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对自行申报的印花税减免情况进行后续管理。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予以相应处理。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可通过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758-12366或登陆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广东省四会市地豆镇大街东二路1号)进行咨询

进度结果查询

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广东省四会市地豆镇大街东二路1号)查询进度结果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的;

2.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手续的;

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6.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检举人保密的;

7.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8-3366896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8-12366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四会市广场北路5号

邮政编码:526200

0758-336686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复议受理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四会市广场北路5号

邮政编码:5262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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