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要求,现将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本次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要求,现将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本次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企业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