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下文类同)在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党委和高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推进高明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召开党委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的动力、举措和实践,确保税收法制工作有力推进、深入推进。
加强党的集中领导,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门部署。第一负责人详细制定学习工作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必学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聚焦税务主责主业,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底线,加大税费收入形势研判力度,抓牢收入动态跟踪和大企业征管服务,深化税收联动监控管理,全区税收趋势稳中有升。
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常态化管理工作,将减税降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不定期反馈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落实落细支持“三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持续提升减税降费宣传效果,开设直播授课“云课堂”“指尖微课堂”,建立28个“彩虹服务”网格化服务群组,实现精准辅导、及时答疑。
精准实施“以税资政”。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围绕招商引资工作、临空经济、低效产业整治等课题进行深入分析,服务地方党政决策,今年以来共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分析报告18篇,12篇获批示肯定。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高效推进专票电子化试点,结合上级部署,分阶段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稳妥有序推进社保非税划转征管工作,顺利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高明暂无征收对象)、土地闲置费五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任务;扎实推进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试点,完成安装比例达100%,进一步促进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行业规范经营;与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快速谈签APA,为全省首个成功案例,获省税务局蒋余良总会计师批示肯定。
充分落实便民举措。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细化推出118条便民举措,截至目前,已落实的举措共计112项;2021年全省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公布中,高明区税务局得分为98.85分,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五,全省排名进步82名,创历史最佳成绩。
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简化电子税务局办税审核流程,大力推广“容缺办理”,不断推动办税缴费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改革创新升级,提升精细服务水平。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建立企业涉税费政策问题建议收集机制。强化政策第一手储备工作,聚焦涉税涉费、六稳六保、优惠政策等重点领域,健全“政策收集-反馈常态”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推行集体审议机制。制发并严格执行《高明区税务局特定税费业务集体审议办法(试行)》,2021年,全局开展集体审议166次,重大税费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协助审核合同共101份;提供合同修改意见270余条。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内容清单,规范党委权力运行,凡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会议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确保依法民主决策。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始终坚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穿于政策公示全方面、税费执法全过程,法制审核全链条,确保税务执法信息公示数据日常更新维护、督促规范开展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细化法制审核流程、加大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力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公正。
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积极配合市局构建基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仿真模型,为基层行政处罚提供智能辅助工具,推进精确执法;贯彻落实第一批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进柔性执法;深化“财产查控系统”运用,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提升强制执行效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冠疫苗接种,通过钉钉“智能填表”功能掌握接种情况;强化办公区域管理,每天对办公场地、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实行多次消毒,全天候对各办公区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定期采购物资,并做好领用登记管理;实行错峰取餐制度,减少人员聚集密度,确保用餐安全;加强食堂及餐具消毒,严把食材采购验收关;做好公务用车车辆清洁、消毒、通风工作,确保应急机要部门优先安全用车。
涉税舆情监控得力。切实加强涉税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准确判断舆论热点、焦点发展走向;抓好网络税法宣传建设,主动引导涉税网络舆情;健全涉税舆情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协调处理涉税舆情事件。今年以来,通过检测暂未发现网上涉税舆情情况。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加强对行政复议、诉讼预警,构建多元化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建立健全社保费投诉处理领导督促督办和包案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咨询团队和跨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妥善高效解决 社保投诉举报问题;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落实出庭应诉制度。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投诉渠道,规范处理流程,提高投诉办理效率。全年共办结纳税服务投诉1宗,按时办结率100%;严格落实信访和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处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涉税信访舆情问题。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推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入推进“1+7”“1+6”文件制度体系落地,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为着力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配合市局撰写佛山市税务系统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系列制度文件;主动探索新监督方法,制定《税务人员下户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盯紧事前审批、事中监控环节;设计廉政回访卡内容并生成廉政回访二维码,由税务人员在下户工作结束后向企业出示,企业通过“码”上评价直接将反馈结果“云”端输送至纪检部门,达到及时收集、真实反馈的效果,有效监督税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9月30日正式启用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借助数字化手段,集约展示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信息,详细解读各项便民办税知识和税费优惠政策,实现政策信息“一点即知”、公开内容“一看就懂”、互动模式“一起参与”、群众办事“一次就好”。目前,专区日均服务达210人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搭建专业、规范、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支撑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办税岗责体系、流程规范、业务指引、线上线下衔接等一系列配套机制,优化配置电子办税人力资源,组建专业化电子办税服务支撑团队,集约化处理电子办税渠道事项。实现业务线上全程闭环办理,线上业务办理做到四个“统一”:统一业务受理、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分配反馈、统一管理运维,有的放矢拓宽电子办税覆盖面,大幅提升非申报类事项及自然人办税的电子渠道办理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5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规范有序。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年来,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基层兼具税法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基础的法治专业人员比较缺乏,较容易产生执法尺度不一、执法不规范等现象,“高、精、尖”以及复合型人才更是匮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少数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加强,规范执法意识淡薄,重业务、轻法制的思维在一些业务线条管理中有苗头性倾向,对程序的合法、依据的依法、执法的严谨等问题不够重视和落实到位,对“三项制度”思想上认识不深刻、不到位,落实主动性不强;三是规范执法需进一步提升,三项制度常态化运行需进一步深化,各项制度规范需进一步细化优化,权力监督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要求,聚焦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抓好抓细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积极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持续抓牢政治建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链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快形成“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时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执法风险监控。
(二)进一步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
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继续加强税源调研,抓好税源监控,加强对各税种尤其是地方级重点税种的科学性、规范化管理,稳妥做好社保费征管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扛牢抓实减税降费工作。全面落实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让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市场主体。发挥税收参谋献策作用。重点围绕新机场建设带来的短期及长期税收效应、近十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的税收贡献度做好调研分析,继续做实做细“一户一策”专项工作,以高含金量的分析报告,为各级决策提供参考。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与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筹建税费业务“运营中心”,升级“税务社保联办专窗”,推广使用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推进税费征管改革。做好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行业税收管理。持续强化征管基础,继续加强零散税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人出租不动产的规范化管理。
(四)高质高效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工作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了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将作为佛山市税务系统精确执法试点,探索精确执法任务落实行之有效的方法,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式、“一刀切”随意执法,稳步推行以“首违不罚”为核心的柔性执法制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五)注重法制人才队伍培养
抓好干部法治教育。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增强全体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强化税收法制人才实战培养和统筹使用,着力培养高、精、尖法律专业人才。抓好青年人才培养。继续以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为抓手,强化青年干部尤其是近三年新录用公务员法治理论教育,夯实青年人才法制基础。大力培养公职律师及基层税务法制员。促进法制工作深入基层末梢,带动全局提升依法治税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