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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企业纳税人办税须知 3
(税费申报)
发布时间:2020-09-30 08:1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向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办税服务,税务部门推出了各大纳税服务平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业务、了解税费政策、查询涉税(费)信息。

一、税费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时间于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具体以公布的时间为准。

社保申报:社会保险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按月计征)。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为确保参保人待遇不受影响,建议每月25日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除社保费以外)申报:缴费义务人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二、税费申报方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全国首个电子办税品牌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申报缴纳情况和纳税信用级别查询等服务。

【网站地址】http://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预约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

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作为全省唯一开发试点预约版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的县区局,网上窗口与实体窗口同质化管理,实现提前预约、集中预审、线上办理等功能。

【三种使用方式】:

1.电脑端下载安装:进入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资料下载——软件下载——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

2.网页版:请通过广东省税务局首页—预约办税—远程可视化办税登录”

3.手机端:扫一扫以下二维码或微信搜索“VTAX远程可视办税系统”进入

 

办税服务厅

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实体办税场所,为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税费征收、涉税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

办税服务厅地图扫一扫二维码进入办税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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