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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证明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2-25 09:54: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4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确保纳税(缴费)人安全、高效、便捷地完成各项涉税费事项办理,现整理了部分涉税证明“非接触式”办理途径,供纳税人参考使用。

一、纳税证明

1.通过实名的账号密码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并选择企业进入;

2.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进入证明开具的界面;

3.进入证明开具界面后,点击【纳税证明】;

4.系统弹窗打开“纳税证明”的“提示信息”界面,没有异常信息,可以点击【确定——下一步】;

5.填写联系人、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证明时间起、证明时间止、开具证明原因,然后点击【下一步】;

6.按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后,点击【提交】,点击【确认】确认提交;

7.返回“证明开具界面”,点击【事项办理】,选择申请日期后,点击【查询】,可对已申请的事项进行撤销或者预览,受理后,可通过此界面下载打印文书。

二、涉税征信证明

1.通过实名的账号密码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www.etax-gd.gov.cn),并选择企业进入;

2.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进入证明开具的界面;

3.进入证明开具界面后,点击【涉税征信证明】;

4.系统弹窗打开“涉税征信证明”的“提示信息”界面,没有异常信息,可以点击【确定——下一步】;

5.填写联系人、联系人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证明时间起、证明时间止、开具证明原因,然后点击【下一步】;

6.按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后,点击【提交】,点击【确认】确认提交;

7.返回“证明开具界面”,点击【事项办理】,选择申请日期后,点击【查询】,可对已申请的事项进行撤销或者预览;可以查询到受理状态;受理后,可通过此界面下载打印文书。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打印——自助办税终端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智慧柜员机

四、更多证明类业务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请阅以下清单,相关事项的操作指引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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