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权责事项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0-08-26 18:49: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本信息

编    码

1.7.1

名    称

房产税征收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点击展示条款内容)

适用对象

(可多选)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R 依职权

£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通办类型

£ 全国通办

R 全省通办

R 全市通办

£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可多选)

R 即办

R 预约办理

£ 延时办理

R 网上办理

R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办公大楼(点击导航)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管辖范围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办公大楼(点击导航)

适用条件

本辖区内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产权所有人。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siteapps/webpage/gdtax/bszn/bszn_gdlist.jsp?code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点击展示《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1.税务机关应当以“信用+风险”动态管理为基础,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构建和完善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全流程管理体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共管共治;

2.依法应当追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缴纳、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等方式追征,依法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12366/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naszx/common_tt.shtml

进度结果查询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

2.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4.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5.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检举人保密的;

8.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办公大楼/0757-22221001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办公大楼/0757-12366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办公大楼/0757-22312030

(点击导航)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0757-83862075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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