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各县(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税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焦点、难点问题,密切协作、健全机制、信息共享、难题共商、精诚共治,规范与发展并重,共促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潮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