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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10:55: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坚决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税务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创新,努力将依法治税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

一、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切实执行“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审批事项不再下放的公告要求,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二是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2.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东莞市税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三是对接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完成东莞市税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和发布工作,为群众办税创业提供便利渠道。

3.完善宏观调控

(1)依法履行税费收入工作职能。严格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2018年,东莞市税务局完成税收收入2263.68亿元,同比增长14.1%,增收279.92亿元。各项费金共征收入库585.98亿元,同比增长15.7%。不折不扣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2018年东莞税务部门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减免税共计259.69亿元。

(2)扎扎实实推动个税改革。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积极采取集中办公、扎口管理、专项督导等工作模式,全方位统筹协调改革关键时期的政策宣传、培训辅导、纳税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成果惠及每一位纳税人。

(3)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成立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并组织落实各项划转事项。有序完成社保数据清洗、业务需求编写等系列准备工作,成功上线社保费征收新系统,全面实现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保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的改革目标。

(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执行税务总局推出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工作方案,不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开发了“税务注销体检系统”,加强注销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纳税人注销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实现了征纳双方简政便民的双赢。

(5)落实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参加专题研究及企业座谈会,协调解决企业诉求,研究上报减降费具体政策,编制非公经济优惠政策权责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支持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政策服务措施落地生效。

4.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搭建“金三易”联合办税平台,实现“一照一码”数据在市级层面的直接传输和分发,纳税人登记可全程网络化、无纸化、自动化,确保“一照一码”登记全、准、快。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策部署,公开抽取重点稽查对象46户,选案部门负责全程记录,监察、法制、纳服等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通过税务局网站对抽查的结果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不同地区执法的一致性。为“走出去”企业定期提供“风险预警服务”、网上辅导服务、法律援助等,不断完善为企业“走出去”税收服务的长效机制。四是依法依规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工作,通过东莞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红、黑榜名单,并及时掌握外部门推送的信用良好和失信市场主体信息。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关,确保制定的文件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18年,共对8份新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并公开发布。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以本级税务机关名义制定的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确定清理结果的文件共138份,其中全文废止文件114份,继续执行16份,部分修改4份,部分条款废止4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征管体制改革实际,按要求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等制度,明确东莞市税务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和有关要求。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认真落实重大决策评估和审查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到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一是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2018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共计39宗。二是建立案件推送机制。定期向省局上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推动多部门协同,制定联合奖惩备忘录,加强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三是建立违法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在门户网站、信用东莞网上进行公布,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具体的惩戒措施。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针对原国税和原地税对《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个别规定的理解存在差异的情况,重新制定了统一的处罚基准问题解答。二是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修订全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调整审理范围,完善审理程序,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化。2018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179宗,审理完结176宗。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统筹组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工作。目前该平台已经涵盖了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其他事项7个栏目,并且实现了各地市的互联互通。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全面优化“银税互动”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政税银保”四方合作。2018年银税互动项目累计为13827户企业提供102.4亿元贷款,贷款规模居全省前列。三是统筹进户执法工作。简并进户执法事项,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的问题。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修订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流程,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二是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加强疑点数据筛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严肃责任追究,有效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税。2018年共对71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1人次由市局纪检组立案查处,责令3人次作出书面检查,对67人次进行批评教育,并将相关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2018年,东莞市税务局参加考试119人,通过考试118人,考试通过率99.16%。二是打造立体式“大教育、大培训”格局,开创“两课一训”“特训班”“名师授课”“个人练学”“团队工学”“小组微学习”“云端学习平台”等品牌项目,建立“业务融合”电子大题库。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东莞市目前征收税款的主要方式为TIPS联网扣税和POS机刷卡缴税,最大程度地保障国家税款安全、足额、及时入库。各代征单位严格执行“30天、20万元”的“双限”标准及时结报税款,并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违规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行政经费保障。维持原经费渠道不变,积极争取市政府、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保障征管体制改革期间的稳定运转。同时,指导各基层税务部门开展办公用房整合改造,保障全市顺利完成办税服务厅整合优化,实现新税务机构集中办公。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迅速完成人事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工作,整理人事档案2163卷,文书档案82项,建立健全法治管理全流程。二是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督审工作。2018年共对11个单位开展14个督察项目,发现问题31个,提出督审建议21条。被督察审计对象均能按照整改要求及时落实整改,现阶段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掌握基层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整理,提出整改要求,有效提升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是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回复人大政协提案8份。三是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8年东莞市税务局行政诉讼案件8宗,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一是制定财务改革方案和资产清查方案,编制改革过渡期党委审议财务事项清单以及财务报销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均提报东莞市税务局党委会集体审议决策,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财务典型问题,列出支出管理风险事项清单。针对资金监控疑点,分片区组织6场专题培训。编制《报账员指引》,规范全市用款报账工作。在全省各地市税务局中率先通过税务总局资产清查会审、率先完成资产划转移交手续。三是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组织交叉检查和专题自查,防范财务违规违纪行为。对省税务局下发的行政类疑点25条进行核查,并自行筛选“办公费中支出固定资产”“违规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疑点数据11条开展核查工作,均未发现问题。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一是优化投诉举报制度。重新明确了侵害纳税人权益投诉的具体内容,压缩了投诉处理的时限,增加投诉回访条款,简化投诉文书,简化实际操作。二是加强舆情监测。对于发现的负面舆情,各单位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相互通气并向上报告,确保本地涉税负面舆情“不遗漏”。三是建立“市局—分局”两级舆情应对机制。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对重大涉税负面舆情,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协助处置。四是加强税收宣传,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消除负面舆情产生土壤,不断压缩负面舆情产生的“空间”。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倾听申请人诉求,详细释明法律法规规定,高度重视当事人的陈述。二是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工作,有效提高复议、应诉水平。三是通过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总结,进一步强化工作效果,以案为鉴,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2018年,行政复议案件15宗,行政诉讼案件8宗。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指导督办信访工作,明确党委会议或局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信访工作。二是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等形式,特别是针对“三定”落实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工作,对信访风险严防死守。三是落实信访监督考核。设立信访工作台账,及时提醒承办部门按时办理。设立绩效考评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2018年全系统共收到来信来访203宗,未发生超期未办理的情况,也未发生越级上访。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电子申请平台,对拟全部公开内容根据重要程度分级别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加强外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二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税收政策变动和业务调整情况,严把公开内容审批关和质量关。三是加大官方微信、微博内容的更新和推送力度,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心的涉税焦点难点问题,主动联系各大主流媒体,以在线访谈、政策宣讲、阳光热线论坛、报纸媒体、户外LED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不断提升税收宣传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内部宣传持续不懈。一是自上而下通过内部网站、论坛、公告栏等多渠道及时开展重点工作及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凝聚干部共识。二是通过组织法治专题培训、法院旁听等活动,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2.创新打造“税法进校园”税宣品牌。一是以主题体验馆为教育基地,与学校建立常态化课程机制,定期组织学生走进体验馆开展“税收第一课”。联合南方日报“南方+”开展直播,点击量突破10万次。二是开展“以文说税”主题活动,开展“我身边的税收故事”征文,共收到投稿1500多篇,获得了地方媒体的报道宣传。三是打造税法普及宣传精英团队,每片区打造一个特色活动,开展一场品牌项目展示,打响片区品牌。

3.新兴媒体轻巧助力。通过“东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多期政策信息和知识小问答,让“生硬”的政策在纳税人掌上“动”起来。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进程。二是制定《东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建设,大力支持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参与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参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不断强化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制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坚持领导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研究和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2.制定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了《东莞市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列举主要负责人15项职责及协助履行部门的分工任务,为全市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对标履责,切实承担法治建设的责任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3.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开展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倡导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选择基层税务部门开展依法治税综合试点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征纳关系需进一步优化

一年来,东莞市税务局贯彻落实税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少数同志依法行政意识仍然不够强,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同时,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强,企业对政策理解参差导致政策遵从度较低,社会协税护税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为政策执行带来挑战

当前经济新业态、新业务和基于互联网的新经营模式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新型支付方式不断涌现,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意识和手段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有的政策不能完全适应新的业务模式,有的甚至处于空白状态,对税收政策的实际执行带来挑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对旧有规定进行完善,防范潜在执法风险。

(三)政策不确定性较多,给依法治税带来挑战

在现行税收法规中,存在一些不够明晰、有争议、甚至存在漏洞的政策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特别是面对越来越常态化的检查督察,政策不确定性中蕴藏的风险不容小觑。建议上级部门注意收集基层税务部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反馈建议,及时对模糊条款予以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

一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对税收服务和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围绕个性化服务、风险管理、经济分析、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为有序推进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和理顺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联动效率。三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的分解落实,加强业务工作的过程控制,建立完善以制度为支撑、以预警为抓手、以考核为保障的内控制度。

(二)加强税收政策分析,为提升政策效应服务

紧跟经济发展热点及地方政府关注问题,精准选题,

分集团、分行业、分事项多维度开展税收政策分析,提高经济分析的价值性、时效性和引领性,提升以税资政效能,更好地为当地政府或国家经济部门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三)加强后续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分级培养、实践锻炼、整体提升的原则,邀请专家教授举办各类业务培训,满足基层税务人员政策学习的需求。加强与周边兄弟市及相关部门的经验交流,制定和下发各类政策业务操作指引,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掌握业务技能。

税务法治建设任重道远,东莞市税务局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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