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持之以恒建强思想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学习等制度,采取专题读书班、会前学法等方式,及时引导党员干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新论述精神,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实践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党的领导,协同共治推进法治建设
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税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共治,主动在法治轨道上落实税收管理,自觉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税务执法全过程。
三、立足主业主责,扎实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深化部门责任共担,强化内外协同联动,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统筹。以数据驱动为核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链,加强税源培植,在数据共享、政策会商等方面同向发力,促进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落实落细税费政策。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精准匹配,确保政策提醒“应知尽知”。全年召开工作推进部署会议8次,开展政策落实辅导培训13场,累计向纳税人推送税费政策等各类提醒超1900万条。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扣本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梳理发布税收支持东莞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助力离境退税政策和配套服务举措稳步落地,制定东莞版离境退税备案操作指引,推动全市35家商店备案为“离境退税”商店。
四、完善管理机制,持续夯实税务执法基础
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统筹组织市及市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修订、审核、公布工作,筑牢本市税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的运行基础。贯彻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全年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全文废止6份,部分条款失效1份。
五、坚守决策规则,切实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
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对依照法定职权作出的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决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六、严格执法规范,积极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主动强化执法风险防范。完善《税收执法集体审议事项清单》,明晰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强制执行等18项执法事项的集体审议要点。修订《日常税务征管执法文书参考样式》,结合实际使用场景对部分文书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涉企进户工作指引》,明确进户执法方式的适用范围、实施规范等事项,切实引导基层防范执法风险。
数据赋能推动强基固本。推动税收大数据和数字化技术在提升征管效能方面的深层次应用,优化纳税申报管理质量评价模型,以“5C+5R”监控评价体系为基础提升税费征管质量。创新税费征管基础薄弱环节数字化诊断工具,打造覆盖征管业务全流程的“全景税源感知图谱”和《征管建议书》,提高基层税源感知能力及风险防范水平。
推动落实执法手段变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运用风险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等柔性措施,推动执法理念和手段变革。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度,对纳税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关切,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等为依托,从税费服务、权益保护、赋能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稳步推出系列权益性服务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措施,优化完善东莞税收营商环境。
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发挥稽查威慑作用。充分利用八部门常态化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打击“三假”涉税违法。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公布实施联合惩戒“黑名单”,对失信主体树起“警示牌。
七、增强忧患意识,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定期排查涉税舆情风险,及时制定预案并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舆情处置的闭环管理能力。
八、依法办理案件,有效解决税费征纳纠纷
妥善处置来信来访。加强热点动态跟踪管理,依法分类办理信访事项,聚焦信访源头治理,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规范办理复议诉讼。畅通法律救济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积极促进涉税行政争议化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运用,建立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推动社保费纠纷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九、规范“两权”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大巡视巡察、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执法督察、内部审计的工作力度,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约束,及时防范化解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十、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将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书记讲授法治课。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学习兴税”APP集中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立足差异化需求,积极创新税收普法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2025年,东莞市税务局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但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仍需解决。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东莞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筑牢法治税务根基,以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推动更精准执法,进一步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