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团伙案件。
经查,2023年至2024年,以刘卓仁、刘卓勋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虚假注册东莞市东城曼世启信息咨询部(个体工商户)等63户空壳个体工商户,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771份,发票金额3721.36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63户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定性为虚开。2025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卓仁、刘卓勋因犯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以及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发票属于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发挥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作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