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李琪萍,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900180436;
持证人:周鸿君,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190018044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