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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满60岁可多退税?合租房个税扣除怎样操作?税务部门详细答疑
发布时间:2024-04-09 08:56:24来源:佛山+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在进行中,6月30日截止。年度汇算今年有什么新的变化?办理时要注意哪些事项?3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四级主办黄培凯上线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早晨 从946出发》节目,解答大家的疑问。


黄培凯解释,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2023年度为例,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个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如果纳税人在操作时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通过APP的‘帮助中心’进行查阅,也可以通过‘我要咨询’功能进行在线咨询……”黄培凯提醒,在操作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Q:我爸妈都超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A: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周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具体标准是:(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Q:我在读一门课程去年毕业的,想享受个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那扣除年度是按发证时间还是批准时间?

A: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时间或批准时间作为取得证书的时间,在当年度可以享受扣除。

Q:我和我妈共同买了套房子,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都登记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个税汇算时怎么享受住房贷款扣除呢?

A: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一套房子,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Q:我跟朋友一起租房子,住房租金支出扣除要如何操作?

A: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住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Q:我朋友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稿酬收入,这个需要申报吗?需要的话,专项附加怎么扣除?

A:需要在取得收入的次年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并在汇算时据实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Q:我的儿子在读博士研究生,这个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怎么扣除?

A: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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