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现将佛山市禅城区2018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名单予以公示。
佛山市禅城区地方税务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