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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18-07-27 20:31: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407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扣缴申报服务,有效满足广大扣缴义务人的报税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分步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同步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为确保广大扣缴义务人及时下载使用该客户端,并正常扣缴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

我市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辖区范围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8月1日零时起,禅城区、南海区辖区范围的扣缴义务人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其他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二、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停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后,同步上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义务人改由该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下载途径:通过广东省税务局官网(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或者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下载专区--下载专区),下载“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三、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或受业务咨询量增加、集中上门办理等影响,请扣缴义务人根据系统停用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避免在纳税征期末集中切换,影响扣缴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官方渠道发布通知和提示信息,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散布的虚假信息。

(三)扣缴义务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遇到问题,可在线咨询或拨打全国免费热线电话400-100-7815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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