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税务征收前台、网报系统(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1月8日起恢复办理全部社保业务。因缴费标准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