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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
办理2023年3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9: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因我市业务需要,2023年3月1日至3月3日期间,我市暂停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2023年3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期间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正常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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