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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完成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档次调整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4-03-20 15:44: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缴费人:

税务机关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发起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费。对于已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税务机关将通过签约的扣款账户统一扣缴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若您需要调整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粤税通、电子税务局、粤省事、粤智助等渠道进行缴费档次变更。未在4月30日前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缴。具体操作详见广东税务公众号《缴费流程调整!城乡居民如何通过“粤税通”进行社保费缴费档次变更?》推文(推文链接详见文末)。

为了顺利完成扣缴,请注意确保2024年4月30日前您的缴费档次无误并且扣款期间签约扣款账户留存足够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0日

推文链接:《缴费流程调整!城乡居民如何通过“粤税通”进行社保费缴费档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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