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24〕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5年佛山市(市级)第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佛山市河南周口商会 、佛山市紧固件制造行业协会、佛山市江西商会、佛山市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商会、佛山市护理学会、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佛山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佛山市城市更新协会,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佛山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佛山市广州市从化区商会、佛山市台山商会 ,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