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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7:28:09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税务部门职能,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

聚焦税收重点工作和群众涉税需求,主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税指南等相关信息,智能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政策落地落实。上线民生直通车、《早晨,从946出发》《城市会客厅》等电台栏目,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票开具、二手房交易、社保缴费等相关税费政策、举措做出权威解读打造“云课堂”直播间、互动论坛,推出系列短视频、创意视频长图、税宣广播剧等产品充分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解读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2025年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涉税费信息606篇,“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377篇,微博565条,总阅读量为184.4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责任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补正、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有序落实答复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调,深化内部会商和合法审查,提高答复质效,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11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文件制定合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依法依规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履行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防范泄密隐患和风险。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评估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维护好税务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策文件、解读内容等高频关注栏目,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公开信息。维护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实现12366一号对外,提升咨询服务水平。细化办税指引、智能咨询、公开信息直达等功能模块,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涉税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各项流程,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有序推进。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优化考核指标,以明确的考核标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

行政强制

1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1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1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2

0

0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有差距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将进一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展示页面,加强多平台信息联动,提高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将进一步推进税费政策场景式解读,根据不同的涉税需求和办税场景匹配适用政策,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讲清政策要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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