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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0:39: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高质量公开助推工作落实聚焦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收服务新质生产力等,开展系列宣传,智能推送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助力政策落地落实。精心制作微信长图、动漫解读、税宣视频等政策宣传作品,充分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解读税费政策和服务信息,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探索“直播+政策”云上路径,打造税务“主播”IP形象,设置直播间、互动论坛,推出税收故事小剧场、税宣广播剧等产品,如“秒get办税知识”短视频系列等在新媒体平台获广泛关注;上线民生直通车、《早晨,从946出发》等电台在线访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票开具、社保缴费等相关税费政策、举措做出权威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2024年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共计发布涉税费信息625篇,“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79篇,微博608条,总阅读量为241.8万人(次)。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稳妥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规范补正、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办理流程,深化内部会商和合法审查,切实提高依申请答复质量。2024年共依法依规作出答复18份,切实把《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和备案审查制度,集中统一展示涉税法律法规信息,2024年制发税务规范性文件3份。健全并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高标准推进平台建设,夯实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主阵地,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实现需求精准采集、消息精准推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税务+村居”专区建设,优化远程辅导区等特色功能区。

(五)开展常态化监督切实做好公开保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政治巡察、内控监督,不定期抽查督促限期整改优化,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0

行政强制

1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置水平有待提升、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敏感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探索丰富政策宣传解读形式,加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生动通俗化解读,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区税务局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862660)。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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