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工作主线,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效能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税
我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开展党委会会前学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实际行动。细化制定广州税务十二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2.0,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推进效能税务建设。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加强相关法治内容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广东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等专题学法活动,注重加强全员法治教育,在各类培训班中开设税收法治相关课程,进一步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服务区域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加强各税费种管理,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推动税收增速与经济增长良性互促。依托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机制,服务区域重点项目,深度参与广州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创新数据分析应用,提升以税咨政效能。
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助力高质量发展。拓展“政策哨点”布局,主动问计问需企业政策建议诉求。以纳税人“一揽子政策需求”和省、市高质量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相继推出“科技创新”“两新”“文化创意”等专题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制定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组建广州数字经济税收研究实践中心和五个分中心。深化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十二项提质行动,优化拓展税收职能促进广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全市“百千万工程”考核中获评“优秀单位”。
不折不扣落实《广州南沙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更好发挥税收职能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创新推出以南沙牵引、多区联动、衔接港澳为特征的税收服务湾区建设工作体系。精准服务鼓励类优质企业落户先行启动区,推进港澳社保“跨境认可”,在香港设置首部“湾区通办”智慧柜台并推出配套服务机制,推动粤港间高频税费业务跨境办理的标准统一和双向互通。依托走出去引进来税收服务中心,为重点外资项目提供贴近式服务,推出“境外涉税风险防控手册”等系列“蓝皮书”。“‘畅达聚合’税收法治助推湾区‘同’发展”项目入选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成果,“跨境税费服务助企‘扬帆出海’”项目入选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优秀案例成果。
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务服务效能。大力推广“有奖发票”活动,促进消费取得积极成效。在广州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设立跨境电商税收直联基地和跨境电商税收服务站,推出“出口退税年度账单”创新项目,推广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云端备”应用。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推出系列场景化服务套餐,推进税费服务从“可办快办”向“好办智办”升级转变。在海珠区税务局率先建成转型样板厅,获税务总局推荐为“示范样板厅”在全国推广。加快推进广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践研究中心建设,全面对接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出优化举措“工具箱”。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权益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按规定向省税务局报备新制定的2份规范性文件。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全年共对58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宣布全文失效废止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按要求开展违反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与《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多渠道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对市税务局党委议定事项进行督办。坚持“四下基层”,组织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层税务所驻点调研工作,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促进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出2024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行动措施,积极推进征管流程智能化再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试点在停车场领域、成品油销售平台、网约车平台等终端消费领域实现“支付即开票”。依托广州市地方税共治共享创新实践中心,实施地方税种协同管理。提升非税收入征管质效,率先推出“土地税费全周期管理”“税费金一码清”等创新成果。
深化税务精确执法。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创新实践递进式执法,深入落实说明理由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文书。建立“案促规范”机制,梳理总结典型案例的争议点和风险点作为类案参考,达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类行为”的目的和效果。强化税务内部协同联动和跨部门融合监管,加强稽查办案精准研判、精准选案、精准打击。联合深圳市税务局、佛山市税务局等定期开展“案说税法”等活动,共同研究破解税费法治难题,努力达成湾区执法标准共识。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税收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全面落实安全维稳、应急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做好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聚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布防、涉密信息系统监管、涉密文件资料安全保管、保密教育提醒等加强保密安全检查。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和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期办结各类信访案件。
七、健全涉税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依法依规办理税务案件,全市税务系统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5件,做到案结事了,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建立全市税务系统专兼职结合的行政复议员队伍,提升复议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完善“基层税务所调解+职能部门调解+行政复议调解+行政争议诉前联调”的层进式、全链条调解模式,加强依法实质性化解争议,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已成立56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调解员逾500人。持续优化社会保险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列入广州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清单,纳入各镇街综合治理中心职责范围,“‘税务+工会’社会保险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案例获评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落实党委与党委纪检组专题会商制度,加强“一案双查”,推进纪检专责监督与部门职能监督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擦亮“智穗联控”督审项目品牌,将内控监督深植业务流程全环节,强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实施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督保障效能。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12366热线、智能咨询、政策宣讲等多个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权益。加强文件信息公开属性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落实依申请公开法制会商审核机制,2024年全年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入推进“以数治税”,以“‘易’起用数、‘数’创未来”为题开展第二届税收数据专题活动。深化以数资政,强化优质税源培植巩固。进一步扩围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推动数字化电子发票覆盖金融保险、成品油等行业领域。加强跨部门协作,持续拓宽“区块链”场景应用,率先创新搭建以“发票”为核心的“区块链+以旧换新”场景,支持“以旧换新”政策高效落地。在广州全面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已实现283项业务平台通办。上线“国家数据直通车应用”,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目前已实现4个应用场景的国家数据接口应用。
十、加强党的领导,深化依法行政保障建设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党委书记讲授“夯实规范执法根基 厚植穗税法治文化 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州税务实践”专题法治课程。举办“穗税公职律师大讲堂”、依法行政素质能力提升班和税务所长执法能力提升班等,开展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组建多语种税收普法团队,服务国际金融论坛全球年会等重点项目,官方微博蝉联“全国十大税务微博排行榜”第一。
2024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标效能税务建设要求,税收法治服务效能仍需进一步增强;对标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部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加强精确执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主责主业意识,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坚持“聚财与生财并举”,深化税源培植巩固。充分释放《南沙方案》税收政策红利,发挥以税资政、以数资政作用,主动服务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税收法治效能,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发挥大数据、信息化作用,深化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夯实规范执法基础,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水平,厚植税收法治文化,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使用,深化全链条税费争议依法实质化解,持续开展纳税人满意度日常监测,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