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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公告文书送达(广州市耐达鞋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2年第3027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16:52: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市耐达鞋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136699590294):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2〕876号),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变更检查人员

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通知内容:检查人员由卢慧贞、赖庆华变更为卢慧贞、赖庆华、黄仁孝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4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2〕876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二稽税通〔2022〕876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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