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联合广州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广州文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诺贸易公司)等5户外贸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经查,该团伙通过套用他人出口业务信息虚构出口业务、成立空壳公司为自己虚开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2752.41万元。针对其违法事实,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团伙骗取出口退税2752.41万元。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判刑并处罚金。
种种巧合之下暗藏玄机,疑点重重
前期,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辖区内7户服装加工企业原材料供应商高度重叠,加工后的服装都统一卖给了文诺贸易公司等5户外贸企业,而这些外贸企业近年均向税务部门申请了大量出口退税。
种种“巧合”让检查人员不禁产生怀疑:7家服装加工企业选择同一个“代言人”,究竟是真巧合还是另藏玄机?5户外贸企业的出口业务是真是假?这些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到底是谁?
虚构“产供销”链条骗取退税,真相初现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决定先去7户服装加工企业注册地进行实地走访,发现7户企业要么“人去楼空”,根本没有实体经营场所;要么“挂羊头卖狗肉”,注册地虽然有企业经营,但根本不是这7户服装加工企业。种种迹象显示:7户服装加工企业没有真实经营。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检查人员决定顺藤摸瓜,从7户服装加工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入手,远赴外省实地调查其中某家棉花公司,调取资料后反复进行比对,发现棉花采购业务竟然缺失运输单证这一关键证据。同时检查人员通过梳理资金流向发现,7户服装加工企业与5户外贸企业之间并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是王某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名义,低价“购买”外省多家公司虚开的原材料发票,再伪造生产加工流程,向外贸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查实7户服装加工企业的违法事实后,检查人员循迹而行,对5户外贸企业出口业务信息核实取证,确定文诺贸易公司等5家外贸企业并非“真实货主”,而是王某通过控制这5家外贸企业,再套用他人出口信息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税警联手一举捣毁窝点,团伙落网
随着真相浮出水面,税警联合收网行动迅速展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和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统筹指挥,广州税警联合对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现场抓捕了涉案人员20多名(其中刑事拘留6名),查封了一大批伪造的出口合同及出口单据,一举捣毁这个既虚开又骗税的混合型犯罪团伙。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某供述,自己原本经营了一家合法合规的外贸公司,随着对行业规则的熟悉,他逐渐发现骗取出口退税的暴利远超正常贸易,在金钱的诱惑下,他借助外贸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势,利用掌握的供应商资源和海量出口贸易信息,逐步构建一条上游虚开发票、下游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产业链,从中牟取巨额不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团伙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追缴其骗取出口退税2752.41万元的决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犯罪分子王某、詹某、黄某军、陈某、陈某婵、黄某婷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