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州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告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关于部分办公场所恢复对外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08:56: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荔湾区芳村片区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1号)》,结合荔湾区芳村片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调整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浣花西路办税服务厅(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号,联系电话:020-81290290)自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起,恢复对外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东漖税务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11号,联系电话:020-81617283),自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起,恢复对外服务。

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花地税务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号,联系电话:020-81516006),自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起,恢复对外服务。

四、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鹤洞税务所自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起,对外服务地点临时调整至: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号,联系电话:020-81290290。原办公场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路152-154号二楼)继续暂停使用。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