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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线上开具电子形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5:43: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升级,实现了广州线上开具电子形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下同)功能,自2021年12月30日起,纳税人可以“一次不用跑”,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税收完税证明》下载和查验,做到《税收完税证明》接收、存储无纸化。

一、开具范围。适用于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实时扣款、批量扣款、银行端查询缴款等电子方式缴纳入库的税费(不含定期定额外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以及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非税收入)。

二、开具方式。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开具。

(1)企业身份登录路径:【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证明】-【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2)个人身份登录路径:【我要办税】—【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三、查验方式。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各类查验需求,提供三种不同的查验方式。辨别真伪的同时需获取详细票面信息,可通过方式一、方式二进行查验;需快捷辨别税票真伪,无需获取票面信息,可通过方式三进行查验。

方式一: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国税收票证查验”界面进行查验,在辨别真伪的同时可获取详细票面信息。路径:【公众服务】-【公众查询】-【全国税收票证查验】

 

方式二: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广东税务APP”或微信扫描票面二维码进行查验,在辨别真伪的同时可获取详细票面信息。

 

方式三: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收票证真伪查验”界面查验,可快捷鉴别票证真伪。路径:【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税收票证真伪查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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