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顺利开展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第三期定期开奖,通过有奖发票定期摇奖系统,随机产生33张中奖发票:
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税前);
二等奖2个,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税前);
三等奖30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税前)。
中奖发票信息如下:
兑奖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兑奖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提供银行账户开户行信息),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3.提交资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广州大道南123号)。
4.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纸质发票;
(2)非PDF、OFD、XML格式文件的电子发票;
(3)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5.由发票受票方本人兑奖。
6.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税务机关将在收齐中奖人的全部资料,并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后,进行奖金发放,请耐心等待。
本次“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