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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
“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 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2-11 16:16: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有奖发票”活动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3年第3号通告发布)自2026年2月11日暂停开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该活动暂停期间,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参加《通知》所开展的相关有奖发票活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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