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2026年第1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广州市范围内恢复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日
为持续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2026年第1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在广州市范围内恢复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