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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
发布时间:2026-09-18 15:10: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1.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核定和申报缴费。

2.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纳税人识别号不可用的,先在金三核心系统,对工程项目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3.【办理条件】

1.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核定和申报缴费。

2.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4.【政策依据】

 

文件名称

文件字号

制定机关全称

信息公开选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3〕18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主动公开

第三条第三款

税务机关负责根据社保政策对参保单位和个人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项目核定。核定内容包括: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率和险种等。

《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

粤人社规〔2019〕20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主动公开

第二条第三款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从2019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工程含税合同总造价的0.8‰,今后省可根据基金收支等情况适时调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粤人社规〔2015〕5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总工会

主动公开

全文

全文

《关于规范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16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动公开

全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6〕2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能源局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总工会

主动公开

全文

全文

5.【办理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类型

报送要求

资料形式

资料管理方式

业务印章

表证单书

证件

其他

必报

条件报送

留存备查

容缺报送

原件

复印件

报盘

在线填写

免填单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税务机关出件

(出件时必填)

1

《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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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业务专用章

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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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承包单位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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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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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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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业务专用章

6

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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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经核准的工程概预算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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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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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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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应提供《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应提供《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的报送条件为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原件,经核准的工程概预算报告复印件。

联合体承包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的,需要提交联合体协议。

建设单位受托一次性整体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需提供施工承包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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