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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变更
发布时间:2019-11-01 19:01: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状态、户籍类型、用工形式、个人身份、参保险种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用人单位聘用外籍职工后,该国家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障协定且已生效的,用人单位申请修改职工的参保险种适用本流程。

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职工的人员状态、户籍类型、用工形式、个人身份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5.1用工形式或个人身份变更的应由被修改人出具申请书,对修改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及确认;

5.2个人状态变更的还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3户籍变更的还应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外籍人员无需提供)。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职工参保信息变更】。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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