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已办理参保缴费信息采集的用人单位,其所有职工已依法参保、已办理退休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简称“超龄”)等致使该单位名下没有人员参保的,可以申请办理免缴费登记认定。
3.【办理条件】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5.1有实际用工的还应提供职工花名册原件。
5.2因超龄进行免缴费登记认定的还应提供超龄职工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3所有职工已依法参保的还应提供职工已参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社保免参保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