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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税务全面推开港澳台人士“无差别便利办税(费)”服务
发布时间:2020-04-16 17:20: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实现境外人士尤其是港澳台居民“无差别便利办税(费)”,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办税缴费便利,广州税务推出“境外实名认证”、“双创套餐服务”、“社保同参同保”和“不动产一网通办”等税费服务新模式,促进湾区要素流动,共建宜居宜业湾区。

一、网上办税无差别,破除境外实名认证壁垒

纳税人和缴费人网上办理涉税(费)事项均需完成个人信息的实名认证这一前置环节。以往,境内外人士在办税(费)上差异显著,内地居民既可在实体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亦可通过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在网上办理,而境外人士的实名认证只能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该差异成为跨境办税(费)的最主要的阻碍。为实现无差别办税(费),广州税务优先开展试点,创新通过银联卡认证信息实现境外人士的网上办税实名认证。与此同时,向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港澳台人士,推广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完成注册。上述税收服务让境外人士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理涉税费事项。

二、套餐便利无差别,聚焦常办事项推出集成服务

广州税务主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港澳台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专门开辟了面向港澳台青年的网上办税空间,创新推出“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办税套餐”,为港澳台纳税人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套餐共归集了5大类32个办税事项,涵盖个税优惠、发票使用、股票车辆等港澳台创业者重点关注的内容,有力支持港澳台青年来穗创新创业。

三、社保待遇无差别,落实港澳台居民同参同保

港澳台居民来穗发展最关注的便是基本生活保障,新出台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进一步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社保业务,广州税务依据新政策修订了《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管规程》,统一、规范、优化全市社会保险费管理和服务体系,从源头上解决 “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实现了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同参社保、同享待遇。

四、购房缴税无差别,创新不动产交易一网通办

广州税务积极推进不动产交易税费办理一体化,便利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置业。推行涉税费业务“一窗办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一个窗口受理资料,全流程后台办理”的服务模式,从提交资料到出证,均可在一个窗口完成;港澳台居民与内地居民同等享受“一窗办理”的办税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广州税务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实现了全省首笔不动产交易业务全程网上办。今年2月份,不动产交易“一网通办”功能正式推广,港澳台居民完成网上实名认证,即可享受与本地居民无差别的不动产交易“一网通办”服务。

接下来,广州税务将持续优化税费业务流程,丰富和拓展港澳台人士“无差别便利办税(费)”服务,让广州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的热土、企业和人才成长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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