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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江税函〔2022〕134号
发布时间:2022-08-01 15:36: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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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 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税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抓好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陈柏霖 3278290

江门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劳嘉文 3277658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林智伟 316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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