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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2-08-03 11:49: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涉及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业务变更的申请。

【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后,参保险种、缴费基数、人员状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途径】

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办税地图);

粤税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调整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社保费险种变更。

【附送资料】

资料名称

条件报送

份数

原件/复印件

中国护照

必报

1

原件查验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退休审批资料

人员状态变更的应提供 

1

复印件归档/原件查验

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

非本人办理的应提供

1

原件查验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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