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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16:22: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概述】

纳税人完成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将存款账户账号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2.本业务也适用于存款账户账号的变更。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开立或者变更存款账户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途径】

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广东税务APP

【附送资料】

名称

报送条件

份数

原件/复印件

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

除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外的纳税人在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可以容缺办理。如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超出补正时限未提交容缺办理补正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再次适用容缺办理。

1

复印件

A01037《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必报

2

原件

《社会保险费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社保费缴费人。

 

原件

容缺办理承诺书

办理容缺报送时需要提供《容缺办理承诺书》,除此之外不用提供。

1

原件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电子资料信息,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其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全国通办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

7.纳税人采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可在“套餐式”服务内一并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

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9.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10. 自2023年2月1日起,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复印件可以在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后进行容缺办理。纳税人可选择采取现场提交、邮政寄递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补正容缺办理资料,补正时限为20个工作日。采取现场提交的,补正时间为资料提交时间;采取邮政寄递方式的,补正时间为资料寄出时间;采取其他方式的,补正时间以税务机关收到资料时间为准。纳税人应履行容缺办理承诺,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纳税人未按承诺时限补正资料的,相关记录将按规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1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容缺办理。相关当事人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的,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容缺办理。超出补正时限未提交容缺办理补正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再次适用容缺办理。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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