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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江税一稽公告〔2021〕9023号
发布时间:2021-09-30 16:16: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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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江税一稽强催〔2021〕900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黎艺、冯李浩

联系电话:3278156、3278105

税务机关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街9号

 

附件:《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江税一稽强催〔2021〕900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9月3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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