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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2024年度
市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2 17:09: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转发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综函〔2021〕9号)有关要求,现将拟获得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2024年度市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自2022年6月3日至6月9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50-3501731;市税务局0750-3298031;市民政局0750-3503162。)

附件:

江门市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2年度-2024年度市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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