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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税稽公告〔2022〕A004号
发布时间:2022-10-19 16:41: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江门市东浦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703MA53JE5Q5D):

因你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经营,及无法联系相关人员,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江税稽处〔2022〕20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到我局签领文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江税稽处〔2022〕20号)


联系人:潘俊彤、关永东

联系电话:3832638、3278140

税务机关地址:江门市滨江大道1号12楼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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