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上线的申报智能自检服务,旨在纳税人缴费人(简称:纳税人)办理税费种申报后系统自动进行跨税费种间的逻辑关系、申报合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申报完成的界面、电子税务局“我的消息”渠道推送提醒、办理指引给纳税人,引导纳税人及时自查更正申报。另外,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申报自检结果的查询功能,查看自检结果或者手动触发申报自检。
一、智能自检流程
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设有自检规则的税费种,系统自动进行申报数据检查,对比对不符的情况,向纳税人自动推送提示提醒。
二、智能自检路径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后,系统自动开展智能申报自检服务。
2.存在比对不符情况时,在申报界面下方出现“您可能需要”栏,提示纳税人查阅申报自检结果,点击“查看”,即可以跳转到电子税务局【我的提醒】模块,查阅具体提示提醒的内容。
三、具体操作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税费申报完成,申报后,若所申报的税费种设置了自检规则,并且自检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则会触发自动自检。纳税人可从申报反馈页面的提示引导,进入自检结果查询功能。
对于存在比对不符问题的,在申报界面的“您可能需要”栏或“我的提醒”模块查阅消息提醒。
2.通过【申报自检结果查询】查询当前申报年月的申报自检结果。
3.存在以下四种情况:
(1)当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时,纳税人可以查看具体的比对不符问题,或进行“重新自检”操作。
比对结果列表中展示“未更正”、“已更正,问题未解决”、“已更正,问题已解决”三种状态的比对结果详情。
(2)当对应申报年月已完成自检,且不存在未解决的比对不符问题时,纳税人可以进行“重新自检”操作。
(3)当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已申报了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时,纳税人可以进行“开始自检”操作。
纳税人点击【开始自检】后,系统对纳税人所选申报年月中已申报并且配置了相应自检规则的申报表进行检测。
(4)当对应申报年月未完成自检,且未申报可以进行自检的税费种时,“开始自检”按钮处于置灰状态,不可点击。
3.对于比对不符问题,纳税人核实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可以点击【去更正】进入到“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进行更正。
对于自检规则涉及财务报表报送的,系统提示纳税人选择所要更正的报表,若纳税人要更正财务报表,则跳转至“财务报表报送及更正”功能。
四、纸质报送资料
无。
五、常见问题
1.自检结果里的所有比对不符问题,都必须要进行更正申报吗?
答:申报自检只是对于税费种间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的逻辑关系进行比对,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报表数据有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更正。
2.所有的税费种申报后都会触发自检吗?
触发自动自检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当前申报的税费种配置了有效的自检规则。(2)自检规则中的关联税费种已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