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2020年4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须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可以自愿换领税务UKey开具对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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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日
详情指引请见:税务Ukye申领和使用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