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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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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和使用税务Ukey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4-03 11:08: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899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2020年4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须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已经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在核定对应票种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可以自愿换领税务UKey开具对应发票。

为了帮助您更好的熟悉掌握开票软件和税务Ukey的操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税务Ukey申领操作指引(纳税人端)》和《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与税务Ukey操作手册》。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0年4月1日

详情指引请见:税务Ukye申领和使用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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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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