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友信制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5201776940892):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催告书》(揭税一稽强催〔2021〕4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揭税一稽强催〔2021〕4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上述《催告书》(揭税一稽强催〔2021〕4号)正本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揭税一稽强催〔2021〕4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