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揭阳市2017-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即将到期失效,需重新发布揭阳市2017-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公告》(2019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编制揭阳市2017-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并联合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上述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15日。各单位、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电话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列出相关的理由。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联系人:林盛洽 联系电话:0663-8225024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从碧 联系电话:0663-8255155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揭阳市2017-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揭阳市2017-2018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的解读